泉州市直外经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领导小组活动制度
为加强对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保证两个文明建设出硕果,根据上级党委和精神文明委的要求并结合本系统前几年开展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实际,特制定领导小组开展活动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坚持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坚持贯彻“重在建设”、“广泛参与”的原则,坚持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努力建设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开拓创新、廉洁奉公、讲求实效、充满文明新风和活力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领导
1 .根据本系统党组织和行政体制情况,吸收有关单位领导参加,成立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系统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系统分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系统有关单位的领导担任。
2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系统党委会,负责创建日常事务工作,策划创建重大活动的开展和实施。办公室成员由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3 .系统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采用替补制,成员如遇人事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人选替补。
三、工作制度
1 .市委或上级精神文明办召开会议,一般由分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或党委会负责人参加。与会同志应在适当时候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2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落实、一起出成果的原则,平时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由党委会统一布置,由各级党组织抓落实。
3 .每年进行党建工作检查、总结时,应同时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纳入单位党建工作和个人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4 .遇有重大创建活动时,创建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并及时布置。
5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正常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由创建活动办公室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并针对上级的要求和本系统实际提出新一年的创建要求。
四、创建重点
1 .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人为本,重点在培养四有新人、遵纪守法、诚信明礼上下功夫。单位要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大院、文明窗口上下功夫。
2 .积极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并推出机关以外资引进科、事业单位以外商投资投诉协调中心、各县(市、区)外经贸系统以服务窗口为重点的创建活动,推动系统精神文明上新台阶。
3 .坚持创建精神文明要贴近社会,要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各单位要主动与所在地社区联系,形成齐抓共建的新格局。
五、保障措施
1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关键在领导。创建领导小组要确实负起责任,各级党组织也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人。
2 .加强党风建设,是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和重要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党政、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司其职,保证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泉州市直外经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二 OOO 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