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外经贸党〔 2005〕46号
关于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系统各单位:
接市委办、市府办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部门积极为受灾地区群众 送温暖、献爱心。 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确保 送温暖、献爱心取得实效 。为便于汇总,请各单位集中所捐款项,于 12 月 31 日上午统一送交系统党委办,联系电话: 22386718 。
附:《关于组织开展向困难群众 “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泉委办 〔 2005〕110号)
二 00 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局领导 ,存档(二)
泉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 00 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