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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信息
(第 3 期)
泉州市外经贸局主办 2005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二)
我局采取四点措施整治“三合一”厂房
一是 加强领导。 我局切实加强对“三合一”企业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分清整治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和督办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消除“三合一”现象。 二是突出重点。 重点解决“三合一”企业的住人问题,对整治难度大的,要严格督促用人单位首先解决住人问题。 三是强化督查。 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要求,予以严肃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罚的处罚,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消除。 四是齐抓共管。 我局建议相关部门发挥联动作用,做好整治工作中的监督与服务工作,积极为企业献计献策,做到服务与监督的有机结合,力争通过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 (外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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